第二十四节 儿时,现在-《溅血江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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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帅也有错么?每次都让我去偷……”俊秀少年接过烟,站起来走了两步,有些喃喃自语的说。
“林宇,帅不是你的错,你再挡住我的视线就是你的不对了。”卓峰侧了一下头。
“峰哥,你说陈浩南为什么要杀巴闭?”小胖子扭过头看着一脸兴奋的卓峰。
“他太嚣张。”林宇站在一边看着屏幕。
“不对,因为巴闭是配角。”常凯固执的摇了摇头。
“南哥杀人需要理由么?浩南哥的风骚无与伦比。”卓峰猛吸了口烟,站了起来,炯炯有神的眼睛一瞥间隐隐有一种蛊惑人心的煞气,伸出手指头一指屏幕里的陈浩南,“走,向浩南哥看齐,一会一定要打的那几个小子满地找牙。”
林宇想起童年的趣事,嘴角不知觉的露出一个弧度,“哎,也不知道区区不才在下本帅哥我什么时候能够逃离这坎坷悲壮引人唏嘘被人追杀的浪迹生涯,哪怕是娶一个美貌如花的媳妇后也好啊,还可以一起看那江山如画,就算没有金戈铁马儿女柔情也比这黑灯瞎火不知道能不能见到明天的太阳强啊!这该死的青春以为早已经过去了想不到竟然又死灰复燃让我觉得自己还是如此的怀念当初,当初当初真是悔不当初啊……”
林宇一边开着车一边絮絮叨叨,卓峰找了个私人诊所粗略的吧伤口包扎一下已经昏昏的睡了过去,常凯呆在一边发愣,最后实在受不了林宇一没事就显摆自己说话运用成语的饶舌本事,干脆一闭眼,也埋头睡去。
“真他奶奶的仙术伤风他爷爷的道风败俗啊!人生知音难求寂寞如狗屎……”说完话的林宇,点了根烟,看着闭着眼的常凯笑了笑,一心一意的开车,从郑州到开封走郑汴高速骑自行车的话也就一个多小时,刚买的这辆破桑2000市场价也就八千左右,结果花了一万块才搞到手,要不是卓峰急着赶路,林宇真想和那个卖主好好的死磨一下,结果走到高速路口的时候一看,前面堵了,不得已走郑开大道,现在已经是凌晨一点,到开封估计都快三点了。
郑州,林宇苦笑了一下,不知道还能不能回的回来。
林宇手机里只有一首歌,是几年前古惑仔流行的时候挺火的一首歌,热血燃烧。
随着音乐轻哼着歌词的林宇在离开的郑州的漆黑道路上,忆起了曾经哥几个没事就喜欢看古惑仔之后打架偷东西快乐而又匆忙的时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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